高雄市全球會展推廣協會各委員會組織簡則
一、本會依據章程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設立:
(一) 會務發展委員會。
(二) 財務管理委員會。
(三) 公共關係委員會。
(四) 國際事務委員會。
(五) 企業服務委員會。
(六) 法規紀律委員會。
(七) 會刊發行委員會。
(八) 學術交流委員會。
(九) 展覽活動委員會。
(十) 活動文康委員會。
二、各委員會隸屬理事會之下,各設召集人、副召集人各一人,由理事會就全體理監事暨會員代表中遴聘,並廣徵各會員、團體會員代表自由報名參加,以擴大參與。
三、召集人、副召集人為無給職,其任期與當屆理監事同,必要時得
經理事會通過提前改聘。
四、各委員會不定期召開會議,但每年至少召開委員會議兩次。
五、各委員會之開會或運作,由召集人報請理事長核定,但重要事項
應經理事會同意後行之。
六、各委員會所推行工作或決議事項,經理事會同意後,以本會名義辦理之。
七、各委員會推行工作所須之經費概由本會年度預算相關科目允支,
不另列預算,如所需經費過多時,得由召集人提請理事會研議籌
措之。
八、各委員會研究發展或決議事項,均應提請本會理事會審議通過施
行。
九、各委員會工作執行情形,得由召集人於本理事會開會時提出報告,
年終並提出年度總檢討。
十、本簡則如有未盡事宜,經理事會通過後修改之。
十一、本簡則經本會理事會審議通過後施行,並報主管機關備查,
修訂時亦同。
高雄市全球會展推廣協會各委員會任務分配表
名 稱 | 分 配 任 務 |
會務發展委員會 |
招募會員,辦理入會,會籍管理,強化組織,策劃良謀,發展會務,開會集思,研究改進本會所有服務工作,人事、經費、業務之管理建議。 |
財務管理委員會 |
財務管理與運用,年度決算之審查及預算之編擬,開源節流健全本會財務結構之規劃建議,本會經費與積存金之策劃運用提供建議。 |
公共關係委員會 |
與有關機關、社團及本會成員之密切連繫,保持良好公關,企業交流,媒體宣傳,市場行銷,商業趨勢及有關裨益會員事業等之各種活動。 |
國際事務委員會 |
推廣國際企業事務活動,拓展涉外服務事項,蒐集並提供國際商情資料及調查研究開拓國際市場,協助或介紹國內外廠商透過會展提供貿易機會銷售商品,協助廠商解決國際商務糾紛事項,外語翻譯等。 |
企業服務委員會 |
協助推廣工商活動,開拓貿易或銷售機會,本會成員及社會工商案件之輔導與服務事項,包括輔導處理簽證及鑑估事務等。 |
高雄市全球會展推廣協會各委員會任務分配表
名 稱 | 分 配 任 務 |
法規紀律委員會 |
人民團體有關法規之研究、討論、協調、建議等服務,彙整及研究現行會議暨展覽等有關法規、措施或資料,提供建議,本會成員間之糾紛溝通排解調處,本會信譽及開會秩序之維護以及有關紀律之處理事項,有關理事會議出席及會議內容之考紀事項,其他有關紀律之處理事項。 |
會刊發行委員會 |
報導會員動態及會員成就,增進會員業務聯繫,報導工商市場及政令稅務服務,報導國內外經濟狀況,提供商情資訊,財、金、經濟、會展及社會文化之論述,提供本會網站更新資料。 |
學術交流委員會 |
策劃舉辦會展研討會、工商講座或研習會,策劃與大學院校建教合作方案及學術專題演講事項,籌備各大學院校產學交 流,邀請學者演說,其他有關學術講演事項。 |
展覽活動委員會 |
策劃辦理會議展覽活動,主動招商,籌辦商品發表,協調整合有關部門、主辦單位、交通運輸、食宿場地、城市架構等整體配套。 |
活動文康委員會 |
籌辦會員文康活動,如登山、歌唱、旅遊、聯誼舉辦事項,參與社會公益救助或救災活動,其他有關慈善事項。 |